首页 退耕还林条例(2002年) 第五章 其他保障措施 第五十四条 退耕还林条例(2002年) 第五十四条 第五章 其他保障措施 第五十四条 国家鼓励在退耕还林过程中实行生态移民,并对生态移民农户的生产、生活设施给予适当补助。 第五十三条 目录 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