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条例(2002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年度退耕还林实施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退耕还林的具体范围;

生态林与经济林比例;

树种选择和植被配置方式;

造林模式;

种苗供应方式;

植被管护和配套保障措施;

项目和技术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