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退耕还林工程现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02年) 第八条 退耕还林工程现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02年) 第八条 第八条 各级财政部门要对现金补助使用情况进行总结。省级财政部门应于每年3月底以前将上年度现金补助使用管理情况总结报送财政部。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