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退耕还林工程现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02年) 第十四条 退耕还林工程现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02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3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有关退耕还林现金补助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三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