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部农业农村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全国工商联乡村振兴局关于促进退役军人投身...(2021年) 退役军人部 农业农村部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工业和

退役军人部 农业农村部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工业和

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文化和旅游部 人民银行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银保监会 全国工商联 乡村振兴局

关于促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

退役军人部发〔2021〕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退役军人事务厅(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委、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自然资源厅(委、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文化和旅游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工商联、乡村振兴局;各银保监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部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强调要“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指出“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退役军人是重要的人力人才资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促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既是响应国家号召、投身国家战略的具体体现,也是引导他们返乡干事创业、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途径,有助于推动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能力提升,有助于推动农业农村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有助于推动乡村国防动员能力进一步强化。现就促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提出以下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