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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档案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加强和改进退役军人人事档案管理利用工作的意见(2021年) 1.

1. 转业军官和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人事档案,由县级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相关部门移交接收安置单位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