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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全国工商联关于加强就业困难退役军人帮扶工作的意见(2023年) 二、

二、 明确帮扶对象

本意见所称“就业困难退役军人”,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规定,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退役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