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退役军人部、农业农村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全国工商联、乡村振兴局关于促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2021年) 四、 优化服务保障 (十二) 退役军人部、农业农村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全国工商联、乡村振兴局关于促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2021年) (十二) 四、 优化服务保障 (十二) 发挥聚集功能。依托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农产品加工园、高新技术园区等,按规定设立一批乡情浓厚、特色突出、设施齐全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区。建设一批集“生产+加工+科技+营销+品牌+体验”于一体、“预孵化+孵化器+加速器+稳定器”全产业链的孵化实训基地、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等,帮助退役军人开展上下游配套创业。 (十一) 目录 (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