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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部、农业农村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和旅游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全国工商联、乡村振兴局关于促进退役军人投身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2021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退役军人事务厅(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委、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自然资源厅(委、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文化和旅游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工商联、乡村振兴局;各银保监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部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退役军人事务厅(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委、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自然资源厅(委、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文化和旅游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工商联、乡村振兴局;各银保监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部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