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退役军人部、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2018年) 一、 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六) 退役军人部、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2018年) (六) 一、 提升就业创业能力 (六) 加强教育培训管理。建立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承训机构目录、承训企业目录和普通高校、职业学校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各类目录由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每年发布。经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同意,退役军人可参加跨省异地教育培训。加强对承训单位教育培训质量考核,建立激励机制。 (五)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