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2024年) 第五章 家属安置 第五十六条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2024年) 第五十六条 第五章 家属安置 第五十六条 以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官和以逐月领取退役金、安排工作方式安置且符合家属随军规定的退役军士,其配偶可以随调随迁,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以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方式安置的退役军官身边无子女的,可以随调一名已经工作的子女及其配偶。 第五章 目录 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