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2024年) 第四章 移交接收 第二节 安置地 第四十三条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2024年) 第四十三条 第四章 移交接收 第二节 安置地 第四十三条 退役军人安置地按照服从工作需要、彰显服役贡献、有利于家庭生活的原则确定。 第二节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