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2024年) 第十一章 退役军人安置条例(2024年) 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九十一条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的安置,适用本条例。 第九十二条 军官离职休养和少将以上军官退休后,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安置管理。 第九十三条 本条例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同时废止。 第九十条 目录 第九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