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2013年) 第九条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2013年) 第九条 第九条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务影响,违反规定在其他单位领取津贴补贴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