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违纪违规报刊警告制度实施细则(2000年) 6、 违纪违规报刊警告制度实施细则(2000年) 6、 6、 受警告报刊的主管、主办单位,在接到《警告通知书》10天内,要向党委宣传部和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书面检查和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要将有关报刊发生的违纪违规情况,记录在案。 5、 目录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