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违纪违规报刊警告制度实施细则(2000年) 3、 违纪违规报刊警告制度实施细则(2000年) 3、 3、 中央宣传部按照文件有关规定,对中央级报刊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进行认定后,提出给予警告的正式书面意见,报经中央宣传部主管领导同意,由新闻出版署发出《警告通知书》,并向中央宣传部备案。新闻出版署在行政管理中,对中央级报刊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可按文件的有关规定,经新闻出版署主管领导同意,直接发出《警告通知书》,同时向中央宣传部通报并备案。 2、 目录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