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行为的名称及其适用意见(2020年) 734、

734、 非法获取往来港澳旅行证件(第28条)

非法获取往来港澳旅行证件,是指以行贿等手段获取往来港澳旅行证件的行为。对《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28条规定的以“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的方式获取往来港澳旅行证件的,违法行为名称及法律适用规范按照本意见第687条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