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行为的名称及其适用意见(2020年) 21、 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36条,《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第14条、第15条、第16条,《公安机关警戒带使用管理办法》第10条) (三) 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行为的名称及其适用意见(2020年) (三) 21、 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36条,《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第14条、第15条、第16条,《公安机关警戒带使用管理办法》第10条) (三) 《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部门规章) 引用法条 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2001) 21、 目录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