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行为的名称及其适用意见(2015年) 474.
474. 非法获取往来港澳旅行证件(第28条)
非法获取往来港澳旅行证件,是指以行贿等手段获取往来港澳旅行证件的行为。对本条规定的通过“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的方式获取往来港澳旅行证件的,违法行为名称和法律适用规范按照本意见第427条的规定执行。
非法获取往来港澳旅行证件,是指以行贿等手段获取往来港澳旅行证件的行为。对本条规定的通过“编造情况,提供假证明”的方式获取往来港澳旅行证件的,违法行为名称和法律适用规范按照本意见第427条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