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行为的名称及其适用意见(2015年) 466.

466. 未按规定登陆(第35条第3项)

对港澳台船员及其随行家属,经批准登陆后没有在规定的时间返回船舶的,违法行为名称表述为“未按规定登陆”,法律依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35条第3项。

对外国船员及其随行家属办理临时入境手续后,超过临时入境许可的期限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的,违法行为名称表述为“非法居留”,法律依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78条第1款。

第36条不再适用,有关违法行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83条。

第37条不再适用,有关违法行为相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83条。

第38条不再适用,有关违法行为相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8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