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行为的名称及其适用意见(2010年) 402、

402、 骗取护照、出入境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1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23条)

对提交虚假或者通过非法途径获取的材料,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证件骗取普通护照的,违法行为名称表述为“骗取护照”,法律依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17条。对骗取出入境通行证的,违法行为名称表述为“骗取出入境通行证”,法律依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1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25条。对骗取旅行证等出入境证件,或者以行贿等手段获取护照、出入境通行证、旅行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违法行为名称表述为“非法获取出境、入境证件”,法律依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2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