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行为的名称及其适用意见(2010年) 293、

293、 娱乐场所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第14条和第42条)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42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7条竞合。对娱乐场所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法律依据适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4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