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公安行政管理行为的名称及其适用意见(2010年) 98、

98、 驾船擅自进入、停靠国家管制的水域、岛屿(第53条)

《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第28条第1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3条竞合。对沿海船舶非法进入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入的海域或者岛屿的,违法行为名称表述为“驾船擅自进入国家管制的水域、岛屿”,法律依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