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2021年) 第七十八条

第七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2006年1月4日原铁道部发布的《违反〈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铁道部令第2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