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境水果检疫管理办法(199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进境水果检疫管理办法(1999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禁止输入地中海实蝇发生国家或地区生产的水果。来自疫区以外的第一次对中国输出的水果品种,必须经有害生物风险评估,并须与输出国家签订检疫议定书后,方可进口。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