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境动物遗传物质检疫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进境动物遗传物质检疫管理办法(2023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进境动物遗传物质的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 主管海关负责辖区内的进境动物遗传物质的检疫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