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三章 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 第十四条 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 第十四条 第三章 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 第十四条 口岸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口旧机电产品实施口岸查验。 实施口岸查验时,应当对报检资料进行逐批核查。必要时,对进口旧机电产品与报检资料是否相符进行现场核查。 口岸查验的其他工作按口岸查验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