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口废光盘破碎料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试行)(2010年) 9. 进口废光盘破碎料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试行)(2010年) 9. 9. 其他证明符合本规定的文件和材料。 (二) 当年已申领的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基本使用完毕,再次申请进口废光盘破碎料的,提交前款第1、6、7、8、9项规定的证明材料。 以上全部证明材料必须加盖企业公章。提交复印件的,须在复印件上签署“此复印件与原件相同”字样,并注明日期。 附:一、 进口废光盘破碎料加工利用企业环境保护考核表(试行)〔略〕 二、 _____环境保护厅(局)关于(填写企业名称)监督管理情况的意见〔略〕 8.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