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口废光盘破碎料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试行)(2010年) 2. 进口废光盘破碎料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试行)(2010年) 2. 2. 加工利用企业有关证明其加工利用进口废光盘破碎料的设施、设备、场地及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的证明材料,并附所在地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核表(见附一)。 委托其他单位对污水处理污泥及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后所产生的残余废物进行利用处置的,应当提供委托合同。 1.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