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 第八章 附则 第七十四条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七十四条 第八章 附则 第七十四条 进口废物原料的供货商、收货人向质检总局或者检验检疫部门提交的所有文件均以中文文本为准。 第七十三条 目录 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