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境非食用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26年) 第五十二条
第五十二条 出境生产加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属海关应当依法办理注册登记的注销手续:
注册登记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
出境生产加工企业依法终止的;
注册登记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吊销的;
因不可抗力导致注册登记事项无法实施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注册登记的其他情形。
注册登记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
出境生产加工企业依法终止的;
注册登记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吊销的;
因不可抗力导致注册登记事项无法实施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注册登记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