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出境邮寄物检疫管理办法(200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进出境邮寄物检疫管理办法(2001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依法应实施检疫的进出境邮寄物,未经检验检疫机构检疫,不得运递。 第五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