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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26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因科研、参展、样品等特殊原因而少量进境未列入海关总署准入名单内粮食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前申请办理进境特许检疫审批并取得《检疫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