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2011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检验检疫机构从事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人员(以下简称检验检疫人员)应当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尽职尽责。 第五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