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三章 食品出口 第二十四条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食品出口 第二十四条 出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保证其出口食品符合进口国家(地区)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 进口国家(地区)无相关标准且合同未有要求的,应当保证出口食品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第三章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