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出口化妆品监督检验管理办法(2000年) 第四章 检验管理 第二十一条 进出口化妆品监督检验管理办法(2000年) 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检验管理 第二十一条 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化妆品实施检验的项目包括:化妆品的标签、数量、重量、规格、包装、标记以及品质、卫生等。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