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二条 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 第四十二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二条 检验检疫机构对本办法规定必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化妆品以外的进出口化妆品,根据国家规定实施抽查检验。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