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深化管理改革激发创新活力确保完成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既定目标的十项措施(2018年) 23.

23. 进一步落实重大专项课题结余经费使用的相关要求。对于课题结余资金(不含审计、年度监督评估等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资金),课题完成任务目标并一次性通过验收,且承担单位信用评价好的,结余资金按规定留归承担单位使用,2年内(自验收结论下达后次年的1月1日起计算)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2年后结余资金未使用完的,按规定原渠道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