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深化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2018年) (二十)

(二十) 拓展交流交往新渠道。在自贸试验区内对台商独资或控股开发的建设项目,借鉴台湾地区的规划及工程管理体制,探索实施“一区两标”。允许台湾地区车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临时入闽行驶,并提供相应便利。支持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探索建立两岸企业信用库,建立信用联动机制,实现信用联合奖惩。支持平潭建设两岸同胞共同家园,在平潭、厦门、福州开展台胞参与城乡社区治理试点。探索社区居民自治新模式,构建两岸融合示范社区。拓宽厦门—金门、马尾—马祖合作领域,在投资、贸易、航运、资金等方面营造更加开放便利的环境。加强两岸工商界、智库、商(协)会和专业服务机构的交流合作,推动自贸试验区打造对台交流合作新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