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深化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2018年) (十六)
(十六) 促进粤港澳经济深度合作。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全面推进内地同香港、澳门互利合作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粤港澳合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等为重点,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航运、国际金融、国际科技创新的重要承载区,打造与港澳营商环境对接、经济发展协同的合作体系。进一步推动粤港澳职业资格互认试点工作。在条件成熟时,在珠澳口岸实行“合作查验、一次放行”和“入境查验、出境监控”的查验通关模式。推进广州南沙粤港深度合作区先行区、粤澳产业园、粤澳信息港、广东海洋经济综合示范区和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等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引进港澳高端服务业和高层次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