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2017年) (一)

(一)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要继续加强对改善医疗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巩固和深化第1个三年行动计划取得的经验和成效,根据本辖区医疗服务实际情况,细化第2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指导医疗机构不断创新改善医疗服务理念和措施,使改善医疗服务的力度不断加大、内容不断深入、质量不断提升,成效更加显著,惠及更多患者,逐步缩小医疗服务领域供需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