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工作方案(2020年) 有关地方发生疫情需要进行核酸检测筛查时,原则上应依托本地区、本省份检测力量,检测能力确有不足需要支援时,要向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提出申请。具体支援工作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统筹协调,从片区内调动机动检测队伍进行支援,片区内力量不足或本片区调动不便时从临近片区调动支援。公共检测实验室相关人员交通、食宿及检测费用等由受援地方负责。
有关地方发生疫情需要进行核酸检测筛查时,原则上应依托本地区、本省份检测力量,检测能力确有不足需要支援时,要向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提出申请。具体支援工作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统筹协调,从片区内调动机动检测队伍进行支援,片区内力量不足或本片区调动不便时从临近片区调动支援。公共检测实验室相关人员交通、食宿及检测费用等由受援地方负责。
派出的机动检测队伍检测能力按照以下目标确定,实现5—7天基本完成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检测人数在500万以下的,日检测量通过混样检测达到50万—100万人份;检测人数在500万至1000万的,达到100万—150万人份;检测人数在1000万以上的,达到150万人份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