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2013年) 二、 主要任务 (二) 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2013年) (二) 二、 主要任务 (二) 确定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将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作为土壤环境保护的优先区域。在2014年年底前,各省级人民政府要明确本行政区域内优先区域的范围和面积,并在土壤环境质量评估和污染源排查的基础上,划分土壤环境质量等级,建立相关数据库。禁止在优先区域内新建有色金属、皮革制品、石油煤炭、化工医药、铅蓄电池制造等项目。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