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2025年) 第三节 操纵面和操纵系统载荷 第29.399条 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2025年) 第29.399条 第三节 操纵面和操纵系统载荷 第29.399条 双操纵系统 各双主飞行操纵系统必须设计成能承受不小于本规定第29.395条规定的驾驶员作用力的0.75倍所产生的载荷,其操纵力按下述方向作用: 相反方向; 同一方向。 第29.397条 目录 第29.41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