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2025年) 第29.1359条

第29.1359条 电气系统防火和防烟

电气系统的部件必须满足本规定第29.831条和第29.863条中有关的防火和防烟要求。

装在指定火区之内供应急程序使用的电缆、接线端以及设备必须至少是耐火的。

旋翼航空器上安装的导线和电缆的绝缘材料,在按照《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CCAR—25)附录F第Ⅰ部分(a)款(3)项进行试验时必须是自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