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2025年) 第29.1337条
第29.1337条 动力装置仪表
仪表和仪表管路
动力装置和辅助动力装置仪表的每根管路必须满足本规定第29.993条和第29.1183条的要求。
每根装有充压可燃液体的管路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ⅰ)在压力源处有限流孔或者其他安全装置,以防管路破损时逸出过多的液体;
(ⅱ)管路的安装和布置要使液体的逸出不会造成危险。
使用可燃液体的每个动力装置和辅助动力装置仪表,其安装和布置必须使液体的逸出不会造成危险。
燃油油量表必须装有指示装置,以便向飞行机组成员指示飞行中每个油箱内可用燃油油量,单位为升,或者当量单位。此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每个燃油油量表必须经过校准,使得在平飞过程中当油箱内剩余燃油量等于按照本规定第29.959条确定的不可用燃油量时,其读数为“零”;
当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油箱靠重力供油系统紧密连通并且是通气的,以及不可能分别由每个油箱供油时,则必须至少装一个燃油油量表;
出口和空间都互通的若干油箱可以视为一个油箱而不必分别设置指示器;
每个用作燃油油量表的外露式目视油量计必须加以防护,以免损坏。
燃油流量指示系统
如果装有该系统,则每个测量部件必须具有在该部件发生故障而严重限制燃油流动时能供油的旁路装置。
滑油油量指示器
必须有油尺或者等效装置,以指示下列组件的滑油量:
每个滑油箱;
每个减速器。
使用铁磁材料的旋翼传动系统和减速器必须装有金属屑探测器,用来指示因损坏或者过度磨损而产生的铁磁颗粒的存在。每个金属屑探测器必须:
设计成能够向本规定第29.1305条(a)款(23)项要求的指示器提供信号;
有措施使机组成员在飞行中检查每个探测器的电路和信号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