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2025年) 第29.1163条
第29.1163条 动力装置附件
装在发动机上的每一附件均应符合下列规定:
必须经过批准允许其安装在有关的发动机上;
必须利用发动机上的设施进行安装;
必须是密封的,以防止污染发动机滑油系统和附件系统。
易产生电弧或者电火花的电气设备,其安装必须使点燃可燃液体或者可燃蒸气的概率减至最小。
由发动机驱动的座舱增压器,或者任何由发动机驱动而装于远处的附件,如果在发生故障后继续转动会造成危害,则必须有措施防止其危险的转动,而不影响发动机连续运转。
除非采用其他措施,否则对位于传动装置和旋翼传动系统的任何部件上的附件传动装置必须采用扭矩限制措施,以防止因过大的附件载荷导致这些部件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