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2025年) 第29.1103条

第29.1103条 进气系统管道和空气导管系统

处于发动机第一级增压器和辅助动力装置压气机上游的进气系统管道,必须有放油嘴,以防在地面姿态时燃油和水汽积聚到危险程度。放油嘴不得在可能引起着火危险的部位放油。

进气系统管道必须有足够的强度,能防止进气系统由于正常回火情况而损坏。

连接在可能有相对运动的部件之间的每根进气管道,必须采用柔性连接。

需要装置灭火系统的任何火区内的每根进气管道,必须至少满足下列要求:

如果进气管道通过任一防火墙,管道必须是防火的;

其他管道必须是耐火的,但辅助动力装置火区内的辅助动力装置管道必须是防火的。

辅助动力装置进气系统管道,在辅助动力装置舱上游足够长的一段距离上,必须是防火的,以防止热燃气回流烧穿辅助动力装置管道并进入旋翼航空器的任何其他隔舱或者区域(热燃气进入这些地方会造成危害)。用于制造进气系统管道其他部分和辅助动力装置进气增压室的材料,必须能经受住很可能出现的最热状态。

辅助动力装置的进气系统管道,必须用不会吸收或者积存危险量可燃液体(在喘振或者回流情况下可能被点燃)的材料来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