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2025年) 第29.1041条

第29.1041条 通用要求

在申请合格审定的地面、水面和空中运行条件下以及在发动机或者辅助动力装置或者两者正常停车后,动力装置和辅助动力装置的冷却设施,必须能使动力装置部件、发动机所用的液体以及辅助动力装置部件和所用的液体温度,均保持在对这些部件和液体所制定的温度限制以内。

在任何临界表面(地面或者水面)和空中运行条件下,必须有冷却设施保持任何动力传动装置内的液体温度在安全值范围内。

除了只用于地面的辅助动力装置外,在本条(a)款和(b)款规定的条件下,获得所选择的动力装置部件、辅助动力装置部件、发动机及传动装置液体的温度,必须由飞行试验来表明满足本条(a)款和(b)款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