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2025年) 第29.733条
第29.733条 轮胎
每个起落架机轮的轮胎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与机轮的轮缘正确地配合。
其载荷额定值不会被与下列情况对应的载荷超过:
最大设计重量;
主轮轮胎上的载荷,等于对应于临界重心时的地面静反作用力;
前轮轮胎上的载荷(与这些轮胎规定的动载荷额定值比较),等于在下列假定下前轮上所得到的反作用力,即假定旋翼航空器的质量集中在最临界重心上并产生一个1.0载荷系数的向下力和0.25载荷系数的向前力。这种情况下的反作用力必须按照静力学原理分配到前轮和主轮上,此时阻力方向的地面反作用力仅作用在装有刹车装置的机轮上。
可收放起落架上所装的每个轮胎,当该型轮胎处于使用中预期出现的最大尺寸状态时,与周围结构和系统之间必须有足够的间隙,以防止轮胎与结构或者系统的任何部分发生接触。